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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设计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17日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淮阴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开。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方式考查,确保生源质量。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基础上,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突出对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考核,切实提高选拔录取质量。

(三)坚持保密原则,接受监督。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人员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均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签订保密责任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录取的全过程。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形式

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复试小组与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管理、实施与监督。

(二)工作职责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学科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2)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复试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分标准,并组织实施。

(3)按照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标准组建学院复试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关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向研究生处报送。

(5)按规定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信息的公开以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6)负责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和善后处理工作以及应急事件及时报告工作。

(7)负责复试的考务工作,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各环节记录。

领导小组应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发挥领导、监督作用,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行为,会议纪要等材料须存档保存。

2.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纪检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调剂、复试、录取工作中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2)全程监督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过程。

(3)提供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4)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5)依规受理考生的申诉、举报、投诉等事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有关招生行为的调查查处和移交。

3.复试小组

组建面试复试小组与专业考核复试小组,组长由专业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为主)担任,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组员应选派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另设秘书1名。面试复试小组成员随机分配进组,现场独立署名评分。

主要职责:

(1)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2)面试前,面试复试小组应召开讨论会,研究对考生考核的要求及评分细则,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分规则和评判标准。

(3)面试过程中,安排人员引导候考。开考后,除复试小组成员和应试考生外,其余人员不准出入复试场所。

(4)面试过程中不得做与复试无关和影响考生复试的事情(如使用手机、阅读书报、聊天等)。

(5)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

(6)专业考核复试小组负责《专业设计》的命题、监考与评阅。

(7)当考生对复试录取提出质疑时,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解决,必要时提出书面说明。

(8)复试须全程全景录音录像,要求全画面录像,录音须与录像同步。

4.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学院办公室等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依规取消其复试资格。

(2)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3)负责出任复试小组秘书,并负责复试记录单、专家打分表、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的整理、统计、上报及复试相关材料的存档。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三、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院派专人具体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根据相关要求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2.初试准考证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及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

7.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未查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拟招生计划数20人。

一志愿考生:达线人数超出计划数,按照1:1.2的比例进入复试名单,达线人数少于计划数,全员进入复试。

调剂考生:按照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6进入复试名单,按照四舍五入核计复试人数。最后一名同分情况下,按外语成绩排序。

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上线生源及复试情况等做适当调整。

(三)复试分数线

总分351,英语37,政治37分,专业分单科不低于90分。

(四)复试形式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志愿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

(五)复试内容

复试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实践能力、职业素养、综合素质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设计考核。专业设计考核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3.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现场面试。考核内容包括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考核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专业设计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40%

(七)复试时间

一般应于3月底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调剂复试时间不得早于4月8日,但原则上应于4月2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一志愿考生专业设计、面试时间及地点如下:

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专业设计

3月22日14:00-17:00

萧湖校区3214

面试

3月23日8:00-17:00

萧湖校区文博楼第一会议室

如有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复试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加分项目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九)复试相关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按照每门80元收取。具体缴纳复试费方式另行通知。

(十)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 8号)规定执行。考生在拟录取之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且无法满足入学条件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

四、调剂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一)调剂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须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具体接收专业与人数,以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为准。

(二)调剂程序

1.公布专业缺额。

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学院向学校上报调剂缺额,由学校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审核调剂志愿

学院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遴选调剂考生复试人选,报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处为拟复试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三)注意事项

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入复试。最后一名同分情况下,按外语成绩排序。

五、录取

(一)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规则执行:

1.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复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复试结束后,学院复试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提出专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及成绩汇总表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报研究生处。

(三)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名单中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候补拟录取名单中顺位录取。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四)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六)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七)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六、监督渠道

监督电话:0517-83658618

七、咨询电话

陆老师0517-83559173

八、其他

(一)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承担所有责任。

(三)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若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一律按教育部相关法令严肃处理。

(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设计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设计艺术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