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教师教学、科研创造性及积极性,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促进高水平教科研成果产出,高质量实现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及要求
1、资助对象分为教科研建设类、资源建设类,资助类型、条件及标准见附件。
2、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的成果及学院规划建设项目(成果)。
3、申请资助的已有及后续成果需以淮阴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中不体现作者单位的,需为我校教师在职、学生在校期间取得。
4、本办法资助经费应为成果前期及后续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费用。
5、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或第一指导教师须对成果知识产权、学术信誉负责,如资助发生后发现成果存在知识产权、学术信誉问题,学院将追回资助费用,并依据学校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二、申报流程
1、每年12月集中申报。
2、师生需在通知时间内将取得的成果清单及相关支撑文件报送学院发展规划信息中心。
3、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后按照本办法资助研究费用。
三、其它
1、同一展赛同等级多项获奖按1项认定,同作品多项获奖按最高级别获奖资助标准资助,单人单次获同一展赛多项等级奖只资助最高奖项,同一成果(项目)符合多项资助只按最高资助项资助,已资助成果后续达到更高资助条件,按差额补充资助,所有资助项目按项计算。
2、未纳入上述资助对象,但符合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学科、硕士点指标要求,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对照上述资助类型给予资助。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
4、本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原《设计艺术学院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资助管理办法》淮工院设院〔2022〕7号作废。
附件:资助类型、条件及标准
附件
资助类型、条件及标准
类型 |
基本条件 |
资助限额 |
论文 |
学校认定的A-E类成果 |
5000元 |
C扩、CSCD、全国中文核心 |
2000元 |
专著 |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出版社或取得市级成果奖二等奖或省厅级成果评选奖项 |
5000元 |
决策报告 |
国家领导批示、省部级采用 |
20000元 |
省部级领导批示、市厅级采用 |
10000元 |
市厅级领导批示 |
2000元 |
国家成果要报、教育部高校智库专刊 |
10000元 |
省成果要报、光明日报、人民日报 |
5000元 |
经济日报、新华日报、决策参阅、中国教育报、中国社科报 |
1000元 |
行业标准 |
市厅级及以上行业或主管部门采用 |
国家、行业10000元;省级地方、团体5000元;地市级2000元 |
专利 |
发明专利 |
1000元 |
完成5万元以上转化的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业 |
报销申报及三年内维护费用 |
课程建设 |
国家级课程建设 |
20000元 |
省级课程建设 |
5000元 |
教材 |
国家级教材 |
20000元 |
省级教材 |
5000元 |
展赛 |
全国美展 |
等级奖20000元、入选10000元 |
挑战杯、互联网+ |
国赛等级奖20000元,省赛第一等次奖10000元 |
教师参加由国家部委、江苏省委宣传部组织的展赛、指定国际专业机构、指定国内专业学会(协会)、指定国际展赛。 |
高于入选等次5000元,仅设入选等次1000元 |
IFly、红点、IF、UIA世界大学生建筑设计大赛、世界学生之星、靳埭强设计奖、白金创意奖、亚洲设计学年奖、人居环境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指定国际展赛中的其它展赛。 |
最高奖10000元、第二等次奖5000元、第三等次奖2000元 |
课题 |
国家级基金项目(含自科、社科、艺术)、教育部教育研究项目、教育部自科及人文社科项目重点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
20000元 |
教育部自科及人文社科项目 |
15000元 |
省级基金项目(含自科、社科、艺术)、教育厅自科及人文社科重大项目、江苏省教育规划项目、省教育厅教研教改项目、其它国家部委项目 |
5000元 |
成果奖 |
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五)、兰亭奖 |
20000元 |
省哲社成果奖、国家部委组织的成果评奖、省教学成果奖(前三)、国家文物局及中国旅游研究院组织的成果评奖 |
10000元 |
指定国内专业学会(协会)成果奖(学术奖、科技奖)、教育厅社科研究成果奖、省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
5000元 |
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的成果评奖、省文化厅(文物局)组织的成果评奖 |
3000元 |
江苏省社科应用精品工程成果奖、省高教学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 |
1000元 |
(2)资源建设类
类型 |
基本条件 |
资助限额 |
案例库 |
依据学院要求建设完成 |
3000元/库 |
学科专业信息 |
依据学院要求建设完成 |
1000元/项 |
典型案例 |
学院征集评选 |
1000元/例 |
1、指定国际专业机构:国际建筑学会(WACF)、国际平面设计联盟(AGI)国际设计联合会(ico-D)、国际工业设计协会(WDO)、国际风景园林师协会(IFLA)、国际建筑师协会(UIA)、国际包装组织(WP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
2、指定国际展赛:Red Dot设计奖、IDEA奖、IF奖、Gmark奖、WorldStar 奖、A' design 奖、UDAD 奖、LICC 奖、APRIID 奖、KGDA 奖、Architizer A+ 奖、GPDP奖、LICC奖、Paris Design奖、Berlin Design奖、Dutch Design奖。
3、指定国内专业学会(协会):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建筑学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雕塑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协会、中国印刷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