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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2022年09月30日 设计艺术学院 点击:[]

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校团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二、协助院党委副书记同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根据校团委和院党委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全院团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四、经常指导和帮助各团总支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团总支、团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不定期的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指导团支部工作,促进团支部之间的交流。

五、负责分团委的组织建设,结合本院的党建工作,做好以团建促党建的工作;负责本院的推优入党工作。

六、及时掌握本院团员的思想动态并向系党总支及校团委反映;结合本院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

七、负责本院分团委的日常工作,包括分团委印章的管理、校团委下发文件的管理、团务统计、负责发展新团员、办理团员组织关系或团员证的登记、注册和收缴使用团费、做好团内奖励与惩处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院分团委、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学生干部的配备、培养、教育,做好学生干部的考评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和帮助院学生会、学生社团依照各自章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开展好课余文化、科技、体育、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全面成才创造条件。

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军训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一、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