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艺术学院文件
淮工院设院[2022]00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淮阴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文件管理的通知
各位教学管理人员、授课教师: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材料,规范教学行为和教学管理工作,保障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开展,特发布本通知。
一、在教学评估期间,对有关教学材料进行严格管理,对材料管理、材料整理未能及时完成的将严格按照《淮阴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教学事故的分类及表现》第2类《考试与成绩管理类》、第3类《教学管理类》有关规定进行教学事故认定:
1. 命题人员未按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引起后果较轻/较重/严重;
2. 考试收回试卷的份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符;
3. 试卷评分不认真(错改、漏改试题或算错卷面分数),抽样检查发现有5%以内的差错率(含5%)/ 5%以上差错率;
4. 试卷保管期内,遗失试卷,成绩已正确记载/成绩未记载;
5. 档案管理混乱或遗失(含学生档案、教学档案、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教学文件、管理文件递交时间将进行严格管理,对未能及时递交材料,学院检查发现者,进行院内通报,通报后未能及时递交者,年度教学考核、综合考核不得高于基本合格等次。
三、教学文件、管理文件自查后,递交学院,经抽检后出现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按情况严重程度,年度教学考核、综合考核将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四、教学文件两次及以上出现同类问题,不进行整改者,责任人书面检查,并视后果与影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当学期教学考核不合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有关教学事故认定认定严格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设计艺术学院
2022年01月17日
主题词:教育教学材料 质量评估
设计艺术学院综合办 2022年01月17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