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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1日  点击:[]

关于做好2021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工作的

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的引导、激励、促进、鞭策和约束作用,形成民主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扎实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淮安大学建设,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年终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锚定目标抓落实、提高本领抓落实、齐心协力抓落实,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内容

详见《淮阴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及有关实施细则(淮工院委〔2021〕37号)。

三、考核流程

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注重过程管理日常评价,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被考核单位根据学校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及各部门单位主要目标任务提交自评表等材料2021年12月31日前)。电子稿发送至党政办刘奇OA信箱(11180074@hyit.edu.cn),电话:83591139(内线:51139);

(二)两个工作组分别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评并汇总结果提交考核工作办公室2022年1月5日前)

(三)在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2022年1月8日)

(四)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各部门单位考核结果提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月10日)

(五)根据部门单位各自总数的30%确定其当年优秀名额考核工作办公室依据总分最终排名提出优秀候选名单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2022年1月15日前)

(六)对年度学校事业发展(内涵建设综合实力社会声誉的提升等)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单位由考核工作办公室各提名推荐1个为优秀候选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2022年1月15日前)

上述安排如与省综合考核及学校重点工作冲突,则时间往后顺延。

四、考核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对待综合考核工作。

(二)各牵头部门要协同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考核工作,确保考核顺利完成。

(三)要严肃考核纪律,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到全面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淮阴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