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摘自江苏省教育厅官方微信“江苏教育发布”)
目前,全省教育系统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全省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迟学校开学
落实省政府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17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将提前向社会公布。严禁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开学前组织集中教学等聚集性活动,严禁培训机构在开学前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高校须将延迟开学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摸排情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师生员工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1月1日之后到过武汉等重点疫区的师生员工推迟返校,并确保至少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并进行必要的体检。摸排相关材料及时报送省教育厅。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街道社区的沟通联系,与定点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建立档案,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要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医学隔离、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控制聚集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较多的会议、教学科研、文化体育、交流出访、竞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原定的相关会议或活动一律取消或推迟。
四、开展在线教学
在延迟开学期间,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名师空中课堂”等在线教育平台和各类网络媒体的作用,为学生提供辅导、答疑等教育教学服务。
五、加强综合管控
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必须测量体温。立即准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购置必要的防控设备器材,抓紧准备并启用校内或校外医学观察隔离场所,落实好人员、物资、经费及处置流程等相关保障。对患病以及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要给予关心关怀,做好思想工作,解除后顾之忧。
六、加强教育引导
抓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多种网络渠道,加强春季开学初师生员工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师生防控能力。做好舆情引导,严防各种谣言扩散。重要信息及时报省教育厅。
七、压实防控责任
全省教育系统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切实把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要切实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最高等级、最严密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
八、建立工作机制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统一领导,明确职责,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省教育厅值班室电话:025-83335110;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电话:025-8333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