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安康和学校实验教学与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苏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试行)》《高校实验室安全手册》《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精神和《淮阴工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预案》等重要通知,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及应急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验室和疫情而引发的严重安全事故,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应急原则是: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实验室副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实验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各分室负责人。由学院的院长统一负责指挥、协调。分室负责人负责制定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二)实验室(中心)主任、现场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在事故初起阶段,协同相关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无法处置的,立即通知学院负责人,由学院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学院无法单独处置的突发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员伤亡,或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安全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处置。
三、运行机制
(一)预防
1. 实验室工作人员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首先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 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由实验中心主任、各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应急设备器具、实验室安全行为、安全操作规程等做出明确规定。
3. 建立实验室加热设备、压力容器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
4. 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经常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6. 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7.加强实验室管理及使用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教育,认真学习防控知识,实行安全防控知识考核准入制度。
(二)预警
1. 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危险品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发现遗失、不当存放,立即处置。
2. 重视实验人员健康检查,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处置。
3. 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对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时发出书面预警通知,提醒相关人员提高警惕。
4.根据疫情防控指导原则,相应调整实验教学方式及计划。
(三)安全状态监测
1. 实验室日常工作中,与实验有关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举报。
2.进入实验室应先通过安全准入知识考核并合格、体温检测正常并正确佩戴口罩及、实验防护服,方可进入实验室,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
3. 实验过程中,注意监控实验室内的状况,包括仪器主机、附件是否正常;水、电状态是否正常;实验室内有无异常气味、响声;(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气中有无不明烟雾,地面上有无不明液体、固体等。
4. 仪器设备检查由实验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包括对仪器设备电气性能的评估;对实验室水、电运行状况的检查等。
5. 每天使用前后均至少通风30分钟,实验期间要注意开窗通风,禁止使用空调,每个实验批次结束时要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消毒。
6.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日巡查、周检查制度,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实施实验室安全“日报告”制度,每日通过“淮工实验室管理QQ群”向国资处报告实验室安全状况。
(四)信息报告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自救的同时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如经初步处理仍无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学院负责人,上报萧湖校区管委会负责人及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分管领导,请求协调处理。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时对突发事故进行侦测、调查,综合评估,控制危害蔓延。
四、部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明火操作安全应急措施
1.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 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他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4. 实验室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规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5. 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局部起火,立即使用灭火器(含碳固体选用泡沫型,油类选用泡沫、干粉或二氧化型,带电设备选用二氧化碳或干粉型)、灭火毯、沙箱等灭火;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根据火势立即向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及消防部门报警。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6. 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带电操作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1. 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不能使用已被水弄湿的电器,应等干燥后再用。
2.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萧湖校区管委会进行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 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三)仪器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 金属外壳的仪器设备要有充分的接地保护,如仪器设备漏电导致人员触电,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院治疗。
2.机械伤害及烫伤,应紧急制动并对受伤者进行简单急救处理,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或就近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学院主要负责人,萧湖校区管委会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禁止其进入实验室,并将其安排至独立隔离房间,终止实验并疏散人员至室外安全开阔处,保持实验室通风,立即进行消毒,同时报告学院负责领导及学校主管部门。
五、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危害实验室安全的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地疏散无关人员,避免造成更大人员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或报警。
六、本预案由各学院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各单位要制订本实验室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在突发安全事故得到彻底控制,经突发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确定,终止应急状态。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必须做好事故过程、损失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整理、统计、记录工作。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即可对现场进行善后处理并恢复其正常状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八、本预案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