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规范化管理,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学院对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提交、整理及归档等相关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 教学文件资料提交的规范、质量、时间要求
1、教学文件资料为凡是学院学校要求应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包括大纲、任务书、进度表、教案、点名册、记分表以及年度小结等相关文件资料。
2、所有教学文件资料提交必须符合文档格式规范要求、数字准确、信息齐全、材料工整。
3、常规教学文件资料须按学院规定的时间上交。课程教学文件资料,包括点名册、记分表、教案等,应在每学期放假前上交;进度表、实习计划书等应在开学第二周的周五之前上交。
其他材料按学院学校公布的时间节点上交。
4、所有提交的各式文件资料,必须严谨科学,保证质量。
二 管理职责
1、常规教学文件资料由系部负责人收集、审查、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到教务科。课题申报材料、年终小结等材料由个人上交到办公室。
2、教务科、办公室、实验中心、学工办等部门负责有关材料的接收,对格式、规范、质量等进行审核的责任,并做好报送、归档工作。档案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系主任负有对本系教研室和教师督查的领导责任。
4、分管教学院长全面负责布置、督查和责任处理认定工作。
三 奖惩措施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相应的处理:
(1)对未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材料或未提交齐全的教师,每份文件扣200元津贴。
(2)对文档不合规范、内容粗制滥造的材料,经部门和学院认定,每份扣200元津贴。
(3)教师已交因系主任延误的,系主任应承担相应责任。
(4)课题类申报若未按规定时间上交的,学院不予受理。
(5)部门应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档案管理混乱以及由此给学院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2、教务科、办公室、学工办、实验中心负责对系或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在规范、质量、规定时间上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做好初步的书面认定工作,并向分管院长报告。由分管院长提议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并向全院通报。
3、学院每年年终对文件资料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并进行奖励,先进单位奖励1000元,先进个人奖励300元。
设计艺术学院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