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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课堂秩序与考勤若干细则

2014年01月16日  点击:[]

为促进我院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落实学院三考工作,根据《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课堂秩序与考勤若干细则。

一、课堂秩序

课堂不得大声喧哗,接听手机,注意文明用语,不得在教室吃早餐、零食,禁止衣衫不整穿拖鞋者进入。

二、考勤的组织

1、教师考勤:任课教师认真落实三考,课前全班点名,掌握学生到课情况,及时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及时向学工办反映缺课同学情况。

2、班级考勤:各班考勤工作由学习委员负责,负责记录每天本班同学出勤情况,任课教师现场签字确认。

3、考勤统计:教师考勤记录本每六周汇总至学工办,学生考勤记录每周一汇总至学工办,予以公示。

三、考勤的依据

(一)淮阴工学院考试工作规程第三章考试资格审定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应取消其该门课程考试资格:

1、未注册的

2、旷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六分之一的

3、缺课(含病、事假、旷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的(课程免听除外)

4、学期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含)以上且考试前未全部补齐的

5、课程含有实践环节且考核不合格的。

(二)设计艺术学院考勤工作规定:

课堂考勤是一项严谨、细致、常规性工作,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抓好课堂教学环节中的考勤工作,考勤表分教师与班干点名,学工办负责缺课同学的诫勉谈话。学院领导随机深入课堂对考勤进行抽查,检查结果结合平时三考工作同教师年终表彰挂钩。

1、旷课一次平时成绩为零

2、迟到3次以上(含3次)平时成绩为零

3、事假、病假达到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五分之一以上平时成绩为零,事假、病假以学工办假条为准。

四、考勤的奖惩

1、每月对班级出勤情况进行评比,对出勤率高的班级进行表彰,出勤率低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学期末对出勤率排名靠前的班级在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奖助学金、组织发展等方面予以倾斜;出勤率靠后的班级削减评奖评优、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指标。个人旷课累计达15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达30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达45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达60学时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学工办不定期对班级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弄虚作假,将给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班级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3、学工办及时统计缺勤人员,依据情节进行相关处理。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设计艺术学院负责解释。